内容提要
相识数月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分居,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坚持返还十几万元彩礼。沛县法院栖山法庭在庭审后启动“融情”调解,讲清彩礼返还的考量因素,促成双方就离婚与部分彩礼返还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正文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离婚纠纷,难点在“离”与“退”之间的分寸。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不过数月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性格差异、异地生活等家庭矛盾接踵而至,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女方心灰意冷,诉至沛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男方起初不同意,既对女方仍有感情,也惦记着十几万元彩礼——那是父母半辈子的积蓄。
案件进入沛县法院栖山法庭后,先行调解阶段由调解员做“融理”工作,结合阅历与已有案例帮双方剖析矛盾根源;开庭前,审判员再做“融法”释明,把离婚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条条讲清楚。但双方仍各执一词,庭审中分歧依旧尖锐。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梳理出几个关键事实:两人相识仅数月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不久因矛盾分居,共同生活时间短;女方在此期间经历流产,身心受到损伤;十几万元彩礼对男方普通家庭而言负担沉重。法官判断,一判了之并不难,但判决之后的执行以及双方心里的疙瘩,未必能随判决一起了结。法庭随即启动“三融”调解工作法中的庭后“融情”环节。
调解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法官向男方逐项说明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时的考量因素: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程度、女方身心受损情况等。调解员则从情理上把利弊捋清楚:感情确已破裂,强留无益;该返还的部分返还到位,这段关系才能真正了断。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从“争一口气”回到“算一笔账”,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如约返还了部分彩礼并当场到账。
承办法官在案后总结中提到,家事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争议,本质是情感纠葛、人伦矛盾与利益冲突交织。庭审中当事人为争一口气往往言辞激烈,庭后情绪回落,此时介入更容易摸清真实意愿、找到利益平衡点。栖山法庭的“三融”工作法正是顺应这一规律:立案后调解员“融理”,开庭前审判员“融法”,庭审后审判员会同调解员“融情”,形成全流程调解闭环。
对当事人而言,本案有两点提示:彩礼返还不是“全退”或“不退”的二选一,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是否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离婚纠纷中,情绪化对抗往往延长解决周期,理性评估返还方案、及时履行调解协议,更有利于双方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文章来源
本文来源:江苏法院网。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