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贵州黎平两家水企因瓶身设计与标签被照搬对簿公堂,索赔200万元。法院启动“法院+市场监管”联动调解,以停止侵权、赔偿5万元、撤回专利无效申请结案,并推动当地筹建行业协会。
正文
贵州黎平县是红军长征入黔的第一站。当地山泉水资源丰富,几家水企长期在同一片市场上竞争。四年前,一家村办水企为打开销路,直接照搬当地老牌水企的瓶身设计与标签,以低价抢占市场。两家互相压价,同类产品批发价从十几元一路跌到八九元一件,行业陷入内耗,经销商也跟着受损。
2025年11月,老牌水企以侵害外观设计相关权利为由,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00万元。案件受理后,被告方向国家专利部门递交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双方对抗情绪明显。
承办法官阅卷后没有急于下判。案卷之外还有两重现实:被告是村办企业,厂房里二十多名村民在流水线上作业,企业利润微薄,主要承担村里就业与分红;一旦机械判赔导致企业倒闭,村民投入难以收回。而驳回起诉,则意味着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法官随即带队到山坳里的厂房实地查看,核实生产经营与用工情况。
在反复权衡后,法院选择以调解破题,启动“法院+市场监管”联动机制,邀请市场监管部门与当地商会共同参与。调解中,法官逐条讲透专利与外观设计保护的法律规定,把侵权风险与法律责任摆在明处;市场监管部门以行业数据说明四年价格战的后果;商会则从产业发展角度劝说双方抱团闯市场。
三个小时后,调解方案摆上桌面:停止侵权、赔偿5万元、撤回专利无效申请。双方先后签字。200万元的索赔与5万元的赔偿之间,体现的是“底线不破、尺度灵活”的司法考量——对主观恶意不深、社会危害不大的初创企业依法适度处理,给予改正空间。
纠纷了结后,法院进一步调研发现,当地水产业协同不足才是价格战的症结。法院随即向监管部门和企业发出司法建议:成立行业协会、建立沟通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目前协会筹建已经启动。
本案的实务提示有三点:其一,瓶身造型、标签排版等具有识别性的设计,应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留存设计底稿、销售证据;其二,中小企业在模仿同类产品外观前,务必做专利与商标检索,避免以“行业惯例”为由抗辩;其三,被侵权方在诉讼中可结合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固定侵权规模,同时把调解方案与行业治理结合,往往比单纯追求高额判赔更能实现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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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