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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10月20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并新增蓝绿色专用光色要求。

正文

一项与智能网联汽车直接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征求意见。2026年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给“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立规矩。

所谓ADS标志灯,是指向其他道路使用者表明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的灯具。通俗地说,它要回答路上一个关键问题:此刻究竟是人在开车,还是系统在开车。

征求意见稿提出三条硬性要求。第一,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第二,当激活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点亮,并在系统保持激活状态期间持续点亮;第三,当车辆处于L2级及以下自动驾驶功能时,禁止点亮ADS标志灯;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所有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熄灭。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要求。

为什么要专门设一种灯?按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L2级为组合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仍是人;L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由系统承担动态驾驶任务。两者的责任分界完全不同,但在外观上很难区分。设置统一、可识别的标志灯,能让周围车辆、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判断这辆车当前由谁在控制,从而调整自己的通行预期。

限定光色的意义同样明确。道路上已有转向灯、制动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多种信号灯,若自动驾驶状态标识沿用相近颜色,极易引发误读。采用专属的蓝绿色,是为了在现有灯语体系之外建立一个新的、不易混淆的视觉信号。

从程序上看,强制性国家标准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环节,正式实施后,在国内生产、销售的车辆必须符合其要求。这也意味着,标准的出台不仅影响整车企业的产品设计与型式试验,也会影响已上市车型的后续合规安排。

对车主来说,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不得擅自加装类似灯具或改装灯光颜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改装既过不了年检,一旦发生事故还可能影响责任认定;二是看到蓝绿色标志灯时应意识到前车可能处于系统驾驶状态,保持更充分的跟车距离。

对行业而言,这项标准是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的一块拼图。它把“车辆处于什么自动化状态”从企业宣传话术,变成了可被外部观察、可被执法识别的客观标识,为后续的事故调查与责任划分提供了技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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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