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句容法院刑事审判庭赴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新入职检察干警全程旁听。庭审完整走完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各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与量刑情节展开交锋,成为法检业务交流的实景课堂。
正文
10月13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应邀赴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参训的新入职检察干警全程旁听。
一、庭审流程完整呈现。随着法槌敲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推进。合议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逐项核对,对证据的来源、形式与证明力当庭发问;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程序衔接紧凑。
二、为什么选侵财案件。盗窃等侵财犯罪看似事实清楚,实务中却最容易在细节上产生分歧: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依据是否充分,言词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既遂未遂的界分标准如何把握,退赔谅解在量刑中的权重如何体现。这些问题在教科书里往往被简化,只有在真实对抗中才会暴露。
三、旁听者的收获。参训干警边听边记,在证据博弈中跳出理想化的案例模型,对侵财案件容易产生争议的实务问题有了更具体的体会。庭审同时展示了法官驾驭庭审、归纳争议焦点、当庭释明的要求,使检察人员在举证阶段就能预判辩方的质证方向。
四、法检交流的意义。此次庭审进课堂,是句容法院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法检两院深化业务交流、共同提升司法能力的实践。通过在真实案件中相互启发,双方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有助于减少认识分歧带来的程序反复。
五、可复制的做法。把课堂搬到法庭、把案卷变成教材,前提是选案得当、程序规范。对青年司法人员而言,一次完整的庭审观摩,比多轮条文讲解更能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直觉,也更接近庭审实质化的改革方向。
六、延伸思考。类案办理中的分歧,多源于证据标准不统一。法检同堂观摩、庭后复盘,能够把分歧摆到台面上讨论,比各自内部培训更有效率。这一模式对律师阅卷、质证亦有参照价值:争议焦点往往就藏在证据的形式瑕疵与取证程序之中。
文章来源
本文来源:江苏法院网。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