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秋收时节,沛县法院朱寨法庭干警走进田间地头开展“保秋收、护安全、促和谐”普法,围绕秸秆禁烧、农机安全、土地边界与农产品购销合同等易发纠纷释法,并设流动咨询台为家庭农场、合作社解答法律风险。
正文
据江苏法院网消息,秋收农忙时节,沛县人民法院朱寨法庭干警走进田间地头,开展以“保秋收、护安全、促和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田埂上。
一、安全提示。针对秋收时节天干物燥、农机作业频繁的特点,干警以拉家常的方式重点提醒:不得在田间焚烧秸秆,注意农机操作规范,避免疲劳驾驶,防止人身伤害与火灾事故。
二、风险清单。法庭编印《秋收生产法律风险提示》宣传页,围绕秋收期间易发的三类纠纷以案释法:一是农机租赁、代耕代收中的作业质量与费用争议;二是相邻地块的土地边界纠纷;三是农产品购销合同中的质量、价格与交付争议。
三、现场答疑。有村民反映,自家地块与邻地相邻,每年收粮都因地界起争执。干警现场解释:土地边界应以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及村集体土地台账记载为准;发生争议可先请村委会组织指界,必要时申请乡镇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门调处,不宜自行以犁沟、石桩等方式变更界线,以免引发新的侵权争议。
四、服务新型经营主体。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多的情况,法庭设立流动法律咨询台,一对一解答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劳务用工规范、农产品品牌与商标保护、金融借贷风险防范等问题,并提示:流转合同应明确面积、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与违约责任;使用他人商标或者地理标志须获得授权,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五、法律依据提示。田间焚烧秸秆可能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处罚,引发火灾造成他人损失的还需承担侵权赔偿;农机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属农机所有人或者操作人过错的,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确定责任,帮工、雇工情形下的责任主体另有规则。
六、延伸提示。农忙季节纠纷的特点是标的小、时效急、证据散。农户在交易中应保留称重单、收购凭证与转账记录;雇工务农应明确报酬标准与安全责任;购买农资应索要发票并留存包装,以便发生质量争议时举证。
来源:江苏法院网。本文为要点归纳,具体表述以原文为准。
文章来源
本文来源:江苏法院网。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