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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劳动法治学术论坛在北京举办,主题为“1986—2026:用工方式变迁中的劳动法律制度完善”。与会专家回顾四十年劳动法治历程,聚焦平台用工、算法介入、人工智能岗位替代、职工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等议题提出制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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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劳动法治学术论坛日前在北京举办,主题定为“1986—2026:用工方式变迁中的劳动法律制度完善”。会议回顾了四十年来我国劳动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并围绕新发展阶段劳动法学的守正创新展开研讨。

四十年间,我国用工模式经历了几轮迭代:从固定工到劳动合同制,从单位人到社会化用工,再到今天的平台用工、灵活就业。每一次形态变化,都会在劳动关系认定、工时与报酬、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环节留下待解的问题。

会上,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构建中国劳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出四点建议:立足本土实践,拒绝照搬域外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劳动者权益、企业发展与充分就业;坚持守正创新,回应数字平台用工带来的时代难题;打通理论与实务,推动学术成果向制度方案转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从立法角度提出方向:坚守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立场;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新业态用工带来的现实挑战;健全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制度;立足国情推进理论与制度创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负责人表示,四十年来用工模式不断迭代,平台用工、算法介入、人工智能应用带来诸多劳动法治新课题,亟须各界协同研究破解,法学院将聚焦前沿议题推进多学科交叉研究。

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围绕三个方向展开:一是劳动法的制定背景与立法演进,系统梳理我国劳动法治建设历程;二是职工民主管理立法面临的困境与展望;三是人工智能岗位替代的劳动法规制。多位专家就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思考。

这些议题与实务紧密相关。平台用工中,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与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的争议长期存在,直接决定工伤、经济补偿、最低工资等权益能否主张;算法派单、考核与处罚则牵涉劳动条件与人格从属的判断;人工智能替代岗位之后,转岗培训、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与经济补偿如何适用,也需要更明确的规则。

对用人单位而言,合规重点正在从“签不签合同”转向“用工形态是否与实际管理方式匹配”;对劳动者而言,保存派单记录、考核规则、报酬结算凭证,是主张权利的基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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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网。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