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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商州区法院牧护关法庭在闫坪村设立“田园法官工作室”,把审判台搬进村落,就地化解一起涉香菇产业的土地流转租金纠纷,并以“固定驻点+巡回上门+按需约访”和护农日志推动七成以上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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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牧护关人民法庭今年春分时节在闫坪村家风教育馆设立全市首个“田园法官工作室”,把审判台搬到村落里,变“群众跑腿找法院”为“法官上门解民忧”,被乡亲们称为“流动的田间司法站”。

一、设立背景。牧护关法庭辖3镇39个行政村、6万余名人口,群众居住分散,诉讼不便。辖区麻街镇在1944年曾建立地下交通站,承担护送人员、传递情报、转运物资的任务。法庭以这段红色历史为切入点,把“早发现、快调解、不出村”作为今天的工作标准。

二、首案化解。工作室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涉香菇产业的土地流转纠纷。村委会整合村民土地集中流转给本地农业企业发展香菇种植,2019年度租金兑付出现争议:十余户村民反映未足额收到租金,企业则出具转账凭证称已按合同足额拨付,双方僵持多年。法官现场调取土地流转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村级租金台账、村民登记资料,逐项核对拨付时间、金额与流向,查明因企业支付一再拖延并夹杂现金支付,部分村民的租金被少算了一年。

三、调解思路。事实厘清后,法官一方面向村民释明证据规则与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向企业说明稳定邻里关系、维护营商环境对长期经营的意义。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企业按流转后标准补齐差额并明确后续兑付细则,纠纷在田间大棚内化解,菌棒照常上架,生产未误农时。

四、工作机制。法庭形成“固定驻点+巡回上门+按需约访”工作法,编制《二十四节气护农日志》,按农时讲法:惊蛰讲土地承包,芒种讲劳务用工,霜降讲农产品加工合同。今年以来法庭受理涉农案件130件,调解95件,七成以上矛盾在前端化解。

五、实务提示。对农户而言,土地流转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租金收付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出具收据,避免年限、金额争议;对经营主体而言,租金按期足额支付、台账留痕,是防范群体性纠纷的关键。巡回审判与驻点调解的价值,不只是减少当事人往返成本,更在于把证据核对与法律释明放到纠纷现场完成。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本文为要点归纳,具体表述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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